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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疾控发布汛期洪涝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专题风险提醒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6-03

  5月1日起,四川省正式进入汛期(5-9月),进入汛期,就意味着突发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概率大增,天气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极端天气事件将明显增多。从历史情况来看,泸州市汛期主要为每年6-10月,汛期自然灾害往往是洪涝和干旱灾害交替发生,极端天气多发,而洪涝灾害还往往伴有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泸州疾控发布汛期洪涝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专题风险提醒(图1)

  泸州市境内有长江和沱江两条大河,水系众多,洪涝和干旱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2011年夏天持续干旱造成247.1万人受灾、103万人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达12.6亿元;2012年“7.23”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全市转移受灾人口10余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6.80亿元的巨大损失;2015年叙永白蜡“8.17”特大泥石流灾害,导致15人死亡、9人失联、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一、汛期风险识别

  1.急性传染病及其它疾病:

  ⑴肠道传染病:霍乱、细菌性痢疾、其它感染性腹泻、伤寒副伤寒、甲肝、戊肝、手足口病。

  ⑵呼吸道传染病:流感、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麻疹、风疹。

  ⑶自然疫源性疾病:登革热、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疟疾、钩端螺旋体病(钩体病)、流行性出血热。

  ⑷意外伤害:溺水、摔伤、砸伤、掩埋等。

  ⑸其它疾病:高温中暑、急性出血性眼结膜炎、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病等。

  2.饮水安全:介水传染病,介水中毒事件。

  3.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

  4.职业安全:毒物泄露导致的中毒事件。

  二、风险等级评估

  1.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后所致公共卫生风险等级:

  ⑴低风险:鼠疫、霍乱、流行性出血热、钩体病、疟疾、各种因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导致的中毒事件;

  ⑵中等风险: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登革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上呼吸道感染、化学性食物中毒、介水中毒事件。

  ⑶高风险: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腹泻、乙脑、流感、肺结核、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麻疹、风疹、水痘、介水传染病、细菌性食物中毒、皮肤病、高温中暑、溺水、摔伤、砸伤、掩埋等。

  三、风险防控建议

  (一)各级政府、各单位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汛期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汛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要加强汛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认真落实卫生应急的人员、经费、物资和技术准备,尤其应加强应急队伍装备、消杀防疫物资等的准备,进一步完善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各项卫生应急处置措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对汛期传染病防控、食物中毒及其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卫生应急处置效率和能力。

  (三)广大群众在汛期要注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住在沿江沿河两岸的群众,要随时关注汛情,做好转移准备。汛情发生时,注意防水防雷防砸伤等意外伤害,注意饮食和饮水安全,被洪水淹没过的食物不要食用等,出现腹泻呕吐或者发烧等及时就医。

  (来源:泸州疾控)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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