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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江阳区启用宝珠街等1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3-16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宝珠街等1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3月15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4月15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宝珠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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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泸州长江大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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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沙茜南路与银沙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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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6国道295公里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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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6国道296公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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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南路四段出银沙路西南1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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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酒谷大道一段进沙坪路北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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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府路金科小区路段(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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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府路金科小区路段(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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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酒谷大道二段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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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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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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