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4-11
根据《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4月9日下午,泸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召开《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会上,泸州市司法局对《条例(草案)》起草过程、论证情况等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立足泸州实际,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和工作实践,围绕框架结构、政府部门职能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对《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论证分析。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我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堵点、难点;要立足泸州实际,提高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教科文卫委要对意见建议逐一梳理、合理吸纳。起草部门要按照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法规条文表述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市九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文化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和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了会议。
(来源:泸州人大)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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