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01
泸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龙脑大道与麒麟路交叉口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泸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龙脑大道与麒麟路交叉口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6月1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龙脑大道与麒麟路交叉口
2.玉蟾大道与佳泰路交叉口
3.321国道与134乡道交叉口
4.玉蟾大道出321国道南300米
5.玉蟾大道进文昌路西20米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9日
泸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龙城大道7公里910米处固定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泸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龙城大道7公里910米处固定测速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6月1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龙城大道7公里910米
三、限速情况
限速值:小型汽车7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
四、抓拍范围
超速行驶。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9日
(来源:泸县发布)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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