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28
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等法律法规对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一)封闭管理范围为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全域。
(二)封闭化管理卡口共计6处,一是永兴大道处卡口只出不进,单向通行。二是工业大道处卡口(百合物流门口)可双向通行。三是兴园大道中科板业至盛豪商砼段卡口只进不出,单向通行。四是长兴路南段卡口可双向通行。五是东延路西段卡口可双向通行(预留)。六是工业大道东段卡口可双向通行(预留)。
具体卡口、危化(非化)停车场位置及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入园车辆预约系统二维码如图所示:
四川江安经开区(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示意图
二、封闭化管理要求
(一)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人员进入,确需进入的登记入园。
(二)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在危化车道内行驶,长时间滞留的应停入危险化品专用停车场。
(三)请各企业、各人员服从管理,在进出园区卡口时减速慢行,一杆一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封闭化运行管理时间
自2024年6月1日起。
四、相关注意事项
对违反化工园封闭化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故意损坏封闭化管理相关设施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来源:江安融媒)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