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6-04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关于重新启用春华路二段沱六桥下等1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重新启用春华路二段沱六桥下等1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6月3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7月3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春华路二段沱六桥下
2、江阳北路与迎晖路交叉口
3、和泰路一段江湾壹号门口
4、连江路一段与佳裕路交叉口
5、华阳南路与瑞景西路交叉口
6、春景下路进绿景路东50米
7、三星街进下平远路西50米
8、春华路二段与华阳北路交叉口
9、江阳南路与忠山路二段交叉口
10、酒城大道三段与龙腾路交叉口
11、酒城大道一段与丹霞路交叉口
12、龙透关路与刺园路三段交叉口
13、酒城大道一段与绿景路交叉口
14、忠山路三段西南医科大学门口
15、较场街进滨江路四段西北20米
16、酒城大道一段与轩景下路交叉口
17、酒城大道二段与瑞景东路交叉口
18、春华路三段与金科博翠湾交叉口
19、酒城大道三段与康城路一段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4年6月3日
交警提醒:路口遵守信号行,变更车道需看清,谨慎行车前路平,安全驾驶筑文明。
(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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