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6-08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实施的惠民政策,是落实“预防为主、普及健康”卫生方针大事。近年来,泸州市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民生指标予以推进,同时纳入对区县政府年终绩效目标考核,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5月31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川卫办基卫便函〔2024〕28号),《通报》指出,泸州市在全省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中排名第二。
2024年,泸州市将在强化“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六个拓展”、推进医防融合、统筹做好基层疫情防控等方面重点落实,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为全市426.3万常住居民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居民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健康指导。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或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
(1)患者信息管理;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2)第一次入户随访;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4)结案评估。
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服务内容: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儿童中医调养。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来源:健康泸州)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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