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6-14
为构建美丽生态泸州,泸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紧盯破坏矿产资源、污染环境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发起凌厉攻势。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生态环境刑事犯罪329起,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拘留案件10起,起诉环境类案件14件,3件被列为省督案件。
案例一
2022年5月,江阳区公安分局联合江阳生态环境局,在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某机械加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四川某公司收集危险废物铝渣和铝灰。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铝渣和铝灰)达25吨以上,期间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7月25日,江阳生态环境局以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正式将该案移送江阳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警方成功破获“7.25污染环境案”部督案件。2023年,江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涉案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
2023年9月,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回收废旧三元催化器(危险废物HW50)”,江阳分局立即联合江阳生态环境局针对该线索开展走访调查、分析研判,发现梅某(嫌疑人)非法收购的废旧三元催化器(危险废物HW50)销售到重庆市“某金再生资源回收部”。

回收部老板梁某某和邓某,对非法收购来的废旧三元催化器(危险废物HW50)非法进行加工处置,从中提取三元催化粉(贵重金属),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粉尘,涉嫌严重污染环境。10月13日,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目前已依法移送起诉。

(来源:平安泸州)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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