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禁渔期已过,泸州天然水域可以钓鱼了?官方解答→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7-03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泸州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目前,禁渔期已过,泸州哪些天然水域可以垂钓呢?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为何3—6月是禁渔期?

  3月到6月,正是大部分鱼类产卵繁殖的季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泸州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

渔业1.png

  如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期过,哪些天然水域可垂钓?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负责人谭巧介绍:“泸州市境内以下区域常年禁止垂钓: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长江干流泸州段、赤水河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馆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

  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

  今后泸州市长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国家、省新公布的常年禁止垂钓水域,自建立和公布生效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

渔业2.png

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巡查现场

  在每年的非禁渔期时段,上述河段以外的天然水域可以进行娱乐性垂钓,谭巧提醒,以下事项仍需要注意:

  一、禁钓区、禁钓期之外, 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 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二、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

  (一)国家和省公布的禁用渔(钓 )具和禁用方法;

  (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三)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四)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 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五)钩宽超过2cm的鱼钩, 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三、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如若误钓,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受伤严重的, 应及时报告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四、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 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 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请垂钓爱好者们遵守相关禁渔规定,接下来,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持续开展禁渔巡查。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有违规、非法垂钓等行为,请及时报警,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来源:泸州农业-泸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 秦德莉)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