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8-22
记者从泸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自今年9月1日起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
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
医保经办机构将把生育津贴
按程序直接发放至
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以申领时间为准,不以生育时间为准。即今年9月1日(含)后提交的所有申领均可享受“直付到人”新机制,今年9月1日前已完成申领的仍按原渠道发放。
参保人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渠道、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参保个人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等渠道查询本人生育津贴的申领进度及发放结果。
参保单位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获取本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查询。
如对此还有疑问,参保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0-3116467
江阳区:0830-3122092
龙马潭区:0830-2623573
纳溪区:0830-4215066
泸县:0830-8171013
合江县:0830-5135727
叙永县:0830-6225538
古蔺县:0830-7211930
(来源:泸州发布)
编辑: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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