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9-06
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评选表彰近年来全省各地各行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8-8660233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邮政编码:610014
中共四川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泸州市
叙永县石厢子彝族乡党委
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向阳村村民委员会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泸州市
王旭会(女,苗族) 四川苗巴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联锋 泸州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陈维刚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技师
罗 肖(苗族) 叙永县枧槽苗族乡九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成刚(彝族) 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莲花池派出所二级警长
(信息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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