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9-07
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告,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分配情况表显示,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共80000万元。其中,泸州市共获得6880万元,包括江阳区2200万元、纳溪区1360万元、泸县1820万元、古蔺县1500万元。


(来源:泸县发布)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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