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0-18
10月15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泸州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强化科研育种创新、强化良种基地建设等,旨在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培育发展种业新质生产力,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泸州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为何要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强化科研育种创新、强化良种基地建设?有哪些相应措施?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
强化种质资源保护
新认定的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场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泸州市虽然已开展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及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和征集保护,但系统性的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尚未完全建立,优质种质资源的深度鉴定与开发利用不足,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机制不成熟。
对此,该措施提出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措施:一方面将开展种质资源收集利用,即开展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保护,发布泸州市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组织开展优异种质资源深度鉴定评价,鼓励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加大优质资源引进、交流和利用;另一方面,出于种质资源保护场建设是保障生物多样性、维护粮食安全和推动种业创新关键措施的考虑,泸州市将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场建设,对新认定的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对已认定的省级以上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视情况给予适度支持。
强化科研育种创新
南繁科研育种最高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在科研育种创新方面,泸州市存在一些不足:产学研合作机制需优化,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不够,创新体系待完善。
对此,该措施提出强化科研育种创新,构建种业创新体系,推进各级农业科研院所在泸州实体化运行,强化与本地种业企业深度合作,支持联合申报科研育种项目,建立“科研单位研究+企业商业化育种”的创新体系;开展优质绿色、加工专用和适宜轻简化栽培的水稻、高粱等联合育种攻关,培育一批市场效益好的稻、粱、果、茶等新品种。
计划到2028年,泸州市选育优质水稻新品种5个、糯红高粱品种5个、丰岩乌鸡新品种1个、“湖川山地猪”(丫杈猪)配套系1个,以补齐上述短板。
泸州市通过推动科研机构与种业企业合作,利用海南气候优势加速育种进程,已培育出大量高产、优质、高抗水稻新材料和新品种。该措施提出支持南繁科研育种,鼓励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种业生产和科研的主体在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开展育种,对连片租用50亩及以上,且合同租期3年及以上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强化良种基地建设
对创成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一次性奖补20万元
近年来,泸州市良种基地建设成效显著,但存在基地规模与产业需求不匹配、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滞后等问题。
对此,该措施提出强化良种基地建设,夯实制种基地基础,支持泸县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和合江县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基地(高粱良繁)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优势种业基地;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种业发展相结合,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高产制种技术,引导制种户集中连片开展制种,鼓励企业与制种户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计划到2028年,泸州市新建优质水稻、糯红高粱制种基地各2个、种公猪站2个,新(改)建优质柑橘、龙眼、荔枝良种繁育基地各1个。
良繁基地通过良种繁育和技术创新,推动粮食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产业升级与农民增收,为农业发展带来多重效益,对此,该措施提出支持良繁基地扩面提质——鼓励制种大户提升良繁制种水平,对新发展集中成片30亩及以上,且合同租期3年及以上的制种大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加强种子质量管控,对制种面积达到30亩及以上的制种大户,所生产的种子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且发芽率高于国家标准2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1元/公斤奖励;鼓励养殖企业开展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对创成国家级、省级良种繁育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来源:泸州农业农村-泸州融媒 作者/简放鹏)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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