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0-24
由自贡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侦办的多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证据材料。
请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25年11月30日前前往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警方公告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侦办的绵阳首赞利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超凡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鑫鸿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自贡市高新区冠优慧乳食品经营部、深圳“中铭”系(深圳市达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诚晟实业有限公司、中铭(华商)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证据材料。
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请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携本人身份证、相关合同、收款收据、银行流水等与案件有关的原件、复印件前往公安机关进行登记,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据的集资参与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报案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报案地址:自贡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蜀光绿盛小学南湖校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0813-4707353
(来源:自贡网-自贡高新公安)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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