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1-01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关于重新启用二环路外侧10公里670米(西四段)
等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重新启用二环路外侧10公里670米(西四段)等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5年10月31日起试运行,2025年11月7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二环路外侧10公里670米(西四段)

2、二环路内侧10公里540米(西四段)

三、抓拍范围
1、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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