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2-10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部分道路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通告如下: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关于重新启用246国道2处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龙马潭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重新启用2处区间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2月9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6年1月9日正式启用。
二、测速区间
1、246国道下行274公里970米至268公里900米;

2、246国道上行268公里900米至274公里975米。

三、限速情况
小客车限速70公里/小时、客货摩限速60公里/小时
四、抓拍范围
超速行驶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年12月9日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关于重新启用二环路等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龙马潭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重新启用二环路等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2月9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6年1月9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1、二环路外侧6公里370米(北二段);

2、二环路内侧6公里700米(北二段);

3、学府路市政务中心路段;

4、大通路与红星路交叉口;

5、北方路与工人路交叉口;

6、金带路十二中路段。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在城市快速路上逆行的
6、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年12月9日

(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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