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2-17
为有效提升泸州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即日起,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5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征集申报工作,将对评出的优秀成果予以表扬奖励。
单个成果扶持金额最高5万元,快来参与!
申报对象
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以及在泸州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泸州旅游的外地游客。
申报类别
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须为2025年度完成(非2025年度期间完成的为无效成果),包括以下6个类别。
(一)展览展示。能极大提升泸州城市形象的综合性推介、对外交流、展览展示、文艺演出、演唱会、重大赛事等活动。
(二)建设项目。融入泸州特色元素和文化底蕴,能充分体现泸州实力、展示泸州魅力的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门户、城市窗口、城市空间塑造项目,城市重要建筑物、重要地段、关键节点实施的风貌塑造工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标建设、创意彩绘项目等。
(三)文化数字产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对宣传推介泸州有积极作用能够广泛用于网络推广的视听图文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片、歌曲、专题纪录片、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动漫作品、文艺节目、精品剧目、短视频、书画、电子出版物、图文作品、H5产品、虚拟数字形象应用程序等。
(四)印刷作品。对提升泸州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印刷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画册、折页和在中央主流媒体发表的作品等各类印刷品(该类成果除完成正常申报外,还需提供3份实物用于评审,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10号泸州市委员会,陈雪飞0830-3090258)。
(五)名优产品。蕴含泸州元素、彰显城市特色,能有效提升泸州城市形象的各类农特产品、地标产品、工业产品、文创产品等。
(六)创新研究成果。对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一)《2025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word版,一份签字/盖章扫描版。
(二)单位申报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申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成果及成果印证材料(如荣誉证书、新闻报道、传播数据统计表等,成果印证材料是衡量成果影响成效的关键要素,请申报单位/个人尽可能充分完整地提供)。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成果运用
(一)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申报的获奖成果进行通报表扬。
(二)对除(一)之外的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20个)实行以奖代补,予以激励扶持,单个成果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税前金额)。
(三)对本次评选出的获奖成果择优进行广泛传播。
申报要求和方式
(一)申报要求
1.各区县、市级部门(单位)应加强组织发动,推荐本辖区、行业、系统的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
2.申报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同一成果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能提供实物的申报成果据实提供。
3.申报的单位或个人需确保提交材料中的图片清晰美观、新闻报道链接、视频链接有效且可直接点击跳转,在填写申报表时务必同步点击链接或扫码填写电子问卷。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和推荐申报两种方式。自主申报:由申报单位或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市委宣传部邮箱。推荐申报: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单位)推荐申报的优秀成果,由推荐单位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市委宣传部。
申报材料均以电子压缩包形式报送,报送邮箱LZCSPJ2022@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须严格按照“申报成果类别+申报成果名称”格式命名。联系人:陈雪飞,0830-3090258。
附件:2025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
(信息来源:泸州发布-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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