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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博会期间,泸州将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3-19

  3月18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期间,将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全文如下: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泸市府布〔2026〕1号

  为保障“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顺利举办,维护有关活动现场及周边公共安全、空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区域和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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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个人施飞“低慢小”航空器。因医疗、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使用“低慢小”航空器的,须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提出申请,经报军、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违反本通告擅自进行飞行或释放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来源:泸州融媒-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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