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3-26
日前,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市民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职业骗保人存在欺诈骗保等行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举报,符合条件者可获最高20万元奖励。
聚焦五大领域,问题线索“对号入座”
此次征集范围涵盖五类主体:
定点医疗机构方面(共列出13类问题):包括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零售药店提供空白处方。
定点零售药店方面(共列出12类问题):包括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勾结伪造处方骗保;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骗保;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医保部门方面:包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向被监督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监督检查敏感信息,徇私枉法、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方面:涉及对医保基金使用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核查或核查不深不实、敷衍了事;违规降低医药机构审批准入标准,审批设立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药机构,造成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
职业骗保人方面:包括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等;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属实有奖,最高20万元
通告明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根据规定,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泸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30-251359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8:30)。
电子邮箱:lzsylbzjgk@163.com
邮寄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泸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来源:泸州发布-川江都市报 记者 周菁)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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