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4-2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我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34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8119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本年招生范围。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户籍类。
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类包括以下情形: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对应房屋系住宅且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达到50%及以上。
2.第二批次:购买住宅迁入公共户籍,且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达到50%及以上。
3.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对应房屋用途非住宅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对应房屋系住宅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产权未达到50%。
(二)随迁类。
1.购房类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未迁入户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于2026年5月15日前在江阳区购买住宅房,列入第三批次分配。
2.务工类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在江阳区居住和有合法稳定就业,其子女统筹分配至指定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公布学校招生区域——线上报名登记——报名资格审核——分批次分配入学”的办法,分配至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生源数量,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新建小区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区域。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江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办理业务、集成数据,实现报名登记、信息采集、材料审核、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强化信息共享、优化报名流程,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效率,方便群众。
户籍类和购房类随迁上传以下三项资料在线上报名登记:①户口簿;②房产资料(含不动产权或房屋产权证;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暂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③出生医学证明。
务工类随迁上传以下四项资料在线上报名登记:①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与江阳区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江阳区街镇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江阳区内居住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严禁适龄儿童、少年重复报名和伪造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提交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缓学。
(一)主城区招生办法。
1.范围界定
主城区指江阳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9个城市社区(纳入城西新建片的小区除外)、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世纪玺悦、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酒城中心上筑、金科美院、城林西岸、峰景东苑、润玺上院、三溪林云漫、峰景西苑、三溪城林西岸屿翠住宅及非住宅房屋)。
2.划片方式
主城区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
主城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主城区初中招生分四个片区:一是南北城片(南城街道、北城街道),招生学校四川省泸州市第七中学校江城校区、泸州市泸南中学校;二是大山坪片(大山坪街道),招生学校四川省泸州市第十五中学校、泸州市江阳西路学校、泸州市第一中学校;三是华阳片(华阳街道所辖9个城市社区,纳入城西新建片的小区除外),招生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四川省泸州市第七中学校城西校区;四是城西新建片,招生学校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初中部、泸州梓橦城西学校东校区、泸州梓橦城西学校西校区。
3.分配办法
(1)户籍类和购房类随迁按照批次分配入学,具体分配办法是:小学以各小学校为单位分配,初中以片区为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当招生对象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片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统筹批次分配入学;当总数大于学校(片区)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次优先保障,其余学生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通过统筹、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安排到主城区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入学。线上报名之后补报名的学生,统筹安排入学。
(2)务工类随迁统筹分配到指定学校入学,具体分配办法是:小学有4所招生学校,务工单位属南城街道的,分配到泸州市广营路小学校;属北城街道的,分配到泸州市大北街小学校;属大山坪街道的,根据报名选择的就读学校分配到泸州市广营路小学校或泸州市大北街小学校;属华阳街道、城西新建片的,根据报名选择的就读学校分配到泸州市南城学校或泸州市况场街道实验学校。初中有2所招生学校,务工单位属主城区的,根据报名选择的就读学校分配到泸州市南城学校或泸州市况场街道实验学校。当务工类随迁子女报名总数大于报名选择的就读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就读。
4.招生流程
(1)公布招生区域
2026年4月30日,通过“江阳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社区(学校)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发布《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表》。幼升小家长通过此表了解适龄儿童户籍或购房地址对应的街道(片区)及招生学校,小升初家长通过此表了解适龄少年户籍或购房地址对应的招生片区。
(2)线上报名
2026年5月18日至5月27日,根据2026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线上报名指南,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借相应资料,户籍类根据户籍地址(购买住宅迁入公共户籍的根据房产地址)、购房类随迁根据房产地址、务工类随迁根据务工单位地址,按照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区域(详见《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表》),进入对应的“户籍类”或“购房类随迁”或“务工类随迁”报名入口,小学选择相应所属街道(片区)及学校报名,初中选择相应所属片区报名。
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操作的,可持资料到街道指定的线下报名处协助线上报名登记。
双胞胎子女可线上联合报名申请绑定分配学校。
(3)资格审核
2026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主城区各学校同步审核报名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核通过”;对填报有误的“驳回修改”,家长更正信息重新提交;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
出现因线上提交资料有限无法判定的复杂情况,审核人员电话通知家长备齐相关资料线下审核,以确保学生报名资格审查的准确性。
(4)分配录取
2026年7月上旬,根据分配办法录取新生。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二)主城区外招生办法。
主城区外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参考主城区招生办法制定本辖区招生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入学矛盾突出的街道参照主城区招生办法执行。
1.公布招生区域
2026年4月30日,通过“江阳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社区(村、学校)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发布《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表》,家长通过此表了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购房地址对应的街镇及招生学校,做好报名选择街镇及学校的准备。
2.线上报名
2026年5月18日至5月27日,根据2026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线上报名指南,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借相应资料,根据所在户籍或房产或务工单位的地址进入相应街镇报名入口,按照各学校的招生区域选择相应街镇内学校报名。
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操作的,可持资料到街镇指定的线下报名处协助线上报名登记。
线上报名之后补报名的学生,统筹安排入学。
3.资格审核
2026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主城区外各学校同步审核报名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核通过”;对填报有误的“驳回修改”,家长更正信息重新提交;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
出现因线上提交资料有限无法判定的复杂情况,审核人员电话通知家长备齐相关资料线下审核,以确保学生报名资格审查的准确性。
4.分配录取
2026年7月上旬,各街镇根据招生工作方案录取新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至属地公办学校;患有较重生理缺陷,经评估鉴定能适应学校集体学习和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严重生理缺陷无法到校就读、需专人护理的,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教育。
2026年4月30日,各街镇统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通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于5月8日上午到泸州市江阳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评估鉴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分类安置。
(四)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026年4月30日前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审核,经教育部门复核后统一办理。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统一报名,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7月初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录取学生须在学校通知时间内到校报到。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江阳户籍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街镇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栏、村(居)委会干部等作用,深入细致地宣传好入学政策、报名入学流程等,动员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辍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和流程,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
(二)严控规模。2026年我区将继续严格控制各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各学校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严肃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招生“十项禁令”要求,严禁通过笔试或以学科成绩、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等,实施均衡编班。学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廉洁招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后果坚决严肃处理。
(来源:江阳发布-江阳教育体育)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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