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威远通告:重点场所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自由进入!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27

威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1第2号)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位公民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为实现疫苗“应接尽接”,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深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苗接种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各公共场所严格实行“双码联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福利机构、学校、景区等重点场所,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自由进入(禁忌症和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影院、饭店、网吧、KTV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业主或经营管理者参照以上管控措施执行。

      二、居民小区、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疫苗人员信息报送县应急指挥部。

      三、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经营企业、商户不得安排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除外)从事直接服务消费者的岗位。

      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接种疫苗,无接种禁忌证明的未接种人员,务必于8月31日前完成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未接种人员不得到县外参加公务活动。如感染新冠病毒并造成传播的,将严肃问责。

      五、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实行疫苗接种准入机制,主办方须认真查验参加人员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六、即日起,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和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被判定为密接和次密的,在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费用自理。

      七、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和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导致我县出现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各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等相关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要求,对监管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对执行不力的经营企业要停业整顿。

      九、公众接种疫苗后,仍要积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自己和大家健康安全。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上级有最新规定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威远县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

      (来源:威远融媒)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