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0-01
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禁止货车驶入金兰大道的通告
为规范古蔺县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现对古蔺县城区道路实施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中型、重型货车;拖拉机(含农机号牌);低速载货汽车。
二、禁行路段
金兰大道东起二小红绿路口,西至金兰大道与S312线彰德粮站交汇处,全线双向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三、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在禁行路段、时段内,电子警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实行抓拍并依法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1年10月3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公告
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来源: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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