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13
11月12日,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经预测研判,11月12日起气象条件将进一步转差,我市有重度污染风险。决定从2021年11月13日0时起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执行。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中心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散装物料装卸作业。
除应急抢险外,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禁止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和执法检查。
建设工地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对施工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0.6mmH2O/hr),并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作业;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作业。
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
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脏车查处力度,对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查扣行驶证,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加大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活垃圾和树枝树叶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的巡查检查力度。
停止中心城区河道采砂和装卸作业。
停止所有道路沥青铺设和建筑装修工程。
无特殊情况,停止农药使用。
健康防护措施
老人、儿童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重污染天气下我们更应该减少户外活动
尤其在疫情期间
出门一定要将口罩戴好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减少机动车行驶次数
共同守护“泸州蓝”
(来源:泸州生态环境)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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