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标准来了!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16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标准来了!(图1)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标准来了!(图2)

       说明:

       宜宾市发布2021年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如按55%、60%、70%、80%、90%、100%、150%、200%、250%、300%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缴费分别为8198.4元、8942.4元、10432.8元、11923.2元、13413.6元、14904元、22356元、29808元、37260元、44712元。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标准来了!(图3)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标准来了!(图4)

  2021年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全年合计5246.16元

  说明:

  1.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宜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021年缴费基数按以上标准确定。

  2.实际缴费未满15年的,应在办理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时,同步办理职工医保清算手续,清算标准为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6.8%。

  3.按四川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要求,原补充医疗保险统一变更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必须同时缴纳,不得选择性参保。(内容来源:宜宾市人社局、宜宾税务)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