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2-18
12月17日,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泸州市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经省上预测预报,12月19日起,我省盆地大部城市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9号)要求,决定从2021年12月18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预警。
应急预警期间,各区县要做好电煤运输车辆通行统筹工作,不得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一刀切”。请各区县、园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管控清单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来源:泸州生态环境)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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