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2-21
12月20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对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其中,泸州市有4个集体和6名个人上榜。
民政厅表示,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1〕143号),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基础上,拟对100个“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集体”和200名“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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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集体(100个)
泸州市(4个)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
泸州市合江县民政局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个人(200名)
泸州市(6名)
冉召君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党员干部信息中心综合科科长
陈天蓉 泸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周小平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玲 泸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珍权 合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爽 叙永县龙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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