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10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1年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泸州市有6家企业入选绩效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不停产限产。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等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期组织开展了2021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最终认定A级企业2家、B级(含B-级)企业49家、绩效引领性企业9家。按照相关规定,上述60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不停产限产。
泸州市入选绩效引领性的6家企业分别是:泸州市海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兴金沙建材有限公司、泸州康城建材有限公司、泸州草巳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泸州融江混凝土有限公司(1#、2#混凝土生产线)、泸州市叙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据悉,全省将充分发挥绩效评级的结果应用,积极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自觉提升污染治理条件、改善管理模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同时让污染防治水平高、评级靠前的企业享受到“红利”,不断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确保全省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综合泸州新闻网)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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