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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文物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22

泸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文物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对举报涉文物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如下:

  举报奖励范围

  1.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

  2.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3.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的;

  4.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5.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6.走私文物的;

  7.盗窃、哄抢、私分或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8.其他涉及文物违法犯罪情形的。

  奖励标准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文物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件侦办情况,对举报人予以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标准。对同一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只奖励一次,以受理部门接到有效举报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同时,告诫涉文物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方式

  邮寄地址: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

  来访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88号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电话:0830-8195389或110

  毕警官:18090863146          

  李警官:13882772366

  举报邮箱:lxgajshb110@163.com

泸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7日

(来源:平安泸县)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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