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12
泸州市持证排污单位请注意!请于4月15日前提交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
哪些单位需要提交?
排污许可证全部重点管理,部分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钢铁行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造纸行业等),具体查看排污许可证及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中要求与规范不一致时,按照规范执行。2022年2月28日(含)前生效的排污单位,有效期超过一个月的,应提交一季度1-3月全部执行报告。
填报要注意什么?
排污单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电子件,纸质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自行留存备查暂不提交。
执行报告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提交,属于无效提交,2022年4月16日(含)后为逾期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执行报告,要负相应法律责任。
执行报告中内容须全部填写,不留空白,数据来源真实,不得虚假填报,按要求上传附图附件(含本季度自行监测报告)。
不依法填报有什么后果?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通过“一网通办”网上填报?
第一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www.sczwfw.gov.cn)已经注册过的请直接登录,没有注册过账号的请先注册(需注册法人账号)。
第二步:登陆后选择直通市州—泸州市

第三步:选择法人服务—市生态环境局


第四步:选择需办理的排污许可事项,点击申请

注:基本信息变更指排污许可证正本上的基本信息变更,其余属于“其他信息变更”。
第五步:申请后跳转至如下界面,登录进入排污许可系统

注:按照上面的提示选择已有注册用户或没有注册用户,然后用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入排污许可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第六步:如果点击申请出现下述界面,需要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法人注册账号后再进行第四步操作

如在申报过程中仍然遇到问题,请致电0830-3196062咨询。
第七步:在业务办理中选择执行报告

第八步:选择相应的类别即可

排污许可违法后果严重,请广大排污许可单位切勿挑战法律底线,严格按照条例、规范落实工作。
(来源:泸州生态环境)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