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7-03
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医保局获悉,7月1日起,泸州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异地就医住院时,不再向泸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泸州启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试点工作,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登记全面取消。同时,泸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后,统一执行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后,医保待遇政策保持不变。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在川渝地区以外异地就医住院的,仍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继续执行泸州市现有医保政策。
据介绍,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后,因故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各级医保部门仍保留原手工报销途径。(来源:泸州发布 记者 周菁)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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