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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为全市400多万常住人口购买见义勇为保险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0-26

  2022年5月24日,合江县大桥镇流石村村民蔡伟家房屋着火,69岁老党员秦孟田毫不犹豫奔向火场组织灭火,但由于房屋发生爆炸,秦孟田全身多处被火焰烧烫伤。市委政法委随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启动见义勇为保险制度,于6月9日在初步确定见义勇为事实的基础上,由泸州人保财险公司按最高额预付了5万元医疗费用。这是泸州在全省率先实施见义勇为保险制度后的首例赔付。

  不能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从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见义勇为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依法落实相关有待措施”“鼓励和支持公民实施与自身能力相符的见义勇为行为”。《条例》实施以来,相关措施落实得如何,见义勇为勇士获得了哪些优待?

  市、区县分级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今年10月,市政府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刘强等9名见义勇为勇士进行奖励的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9名见义勇为勇士奖励1万元,秦孟田名列其中。泸州日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早在1997年,泸州市就出台了《关于人民群众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暂行规定》,市、区县分级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2017年,《关于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泸州市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保障和激励机制,并建立见义勇为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级各部门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2021年,市本级表扬奖励5名见义勇为个人、1个见义勇为群体(5人),2022年市本级表扬奖励9名见义勇为个人。

  同时,每年组织对见义勇为困难人员或家属开展走访慰问,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局面。

  为全市400多万余常住人口购买保障见义勇为保险

  从2021年起,泸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见义勇为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市财政每年划拨20余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市400多万余常住人口购买保障见义勇为保险,有效破解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困局,在全社会广泛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因见义勇为受伤的秦孟田,在收到首笔5万元的医疗费用之后,保险公司根据其伤害程度评定结果开展后续理赔,预计还将获得25-35万元赔偿,缓解其经济压力。

  据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副科长牟崇启介绍,我市将不断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让见义勇为者再无后顾之忧。

(来源:泸州发布 泸州日报记者 许世智)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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