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2-04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2月4日0时起,将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康居华庭3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江阳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江阳区现有高风险区1个。
(来源: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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