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1-03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临近年关,不少市民朋友都在咨询今年过年能不能燃放烟花?
近日,泸州市公安局在网络问政平台回复了网友提问,从今年1月1日起,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禁燃禁放。
具体回复如下: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办〔2021〕24号),要求我市纳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决定我市在现定的禁放区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全域禁放,“三区一县”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合江、叙永、古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关于未来是否会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需要经过广泛收集意见,经相关各部门论证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为准。我局将收集相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情况报告。
可能有市民朋友对此表示遗憾,不过,现在有很多可替代烟花爆竹的商品,比如烟花荧光棒,烟花泡泡机,部分还自带爆竹音效,安全又环保,小朋友也可以玩。
(来源:泸州头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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