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1-10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即日起新增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为本市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合作银行。
目前,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均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
为确保职工个人征信不受影响,借款人在每期还款日前务必自行确认还款卡余额充足,确保贷款银行能够及时、足额扣收贷款本息。
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直属业务部】 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 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 4213698
【泸县管理部】 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 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 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 7211062
(来源: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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