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1-12
1月9日,泸州市组织召开了《泸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召开,邀请了5名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于伟安、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智勇出席会议,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和各区县、园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汇报了相关调研和方案编制情况,与会专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质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案》内容全面、结构清晰、目标合理,符合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整体要求和泸州实际,能够为泸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顺利通过评审。
于伟安强调,泸州市要尽快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实施;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方联动,加强各方保障;要做好“点—线—面”相关工作的结合,确保各方面“无废细胞”“无废领域”“无废行业”取得工作实效;要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黄智勇表示,泸州市将以更高站位统筹推动,高度谋划布局“无废城市”建设;将以更实举措多元共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将以更优机制压实责任,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目标、项目、责任“四张清单”落地见效。
下一步,泸州市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统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泸州新发展格局,推动泸州高质量发展。
(来源:泸州生态环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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