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15
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资中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良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良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到追诉。
王良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资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资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良君开除党籍处分;由资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内江市东兴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内江)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