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22
按照《古蔺县2023年秋期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秋期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分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一)报名学校学位充足的,符合条件且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类别(指户籍、优抚、拆迁安置、工作、购房已入住、购房未入住、经商、务工、居住证类,下同)直接就读。
(二)报名学校学位不足的,符合条件且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类别按照顺位优先原则,采取填报志愿和摇号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位。
(三)小学、初中其他类经学校审核属实的,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东区实验学校初中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其他类,如属该校小学部毕业生,在本校就读初中。
(四)未按时报名审核的非户籍类学生,待符合条件的类别安排完后,如有剩余学位另行通知安排。
二、分配情况
古蔺一小、古蔺三小、古蔺四小、东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简称东区小学)、马颈小学、育英学校、中城中学、崇文中学、东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简称东区初中)符合条件且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类别,直接就读。
古蔺县实验小学(简称西区小学)符合条件且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户籍、优抚、拆迁安置、工作类直接就读;购房已入住类可提供部分学位,按填报志愿分配或摇号;购房未入住、经商、务工、居住证类无本校学位提供,按填报志愿分配或摇号。
古蔺二小符合条件且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户籍、优抚、拆迁安置、工作、购房已入住、购房未入住、经商类直接就读;务工类、居住证类无本校学位提供,按填报志愿分配或摇号。
古蔺实验学校(简称西区初中)符合条件且按时报名审核通过的户籍、优抚、拆迁安置、工作类直接就读;购房已入住类可提供部分学位,按填报志愿分配或摇号;购房未入住、经商、务工、居住证类无本校学位提供,按填报志愿分配或摇号。
三、摇号安排
(一)摇号办法: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能提供学位数时,直接安排就读;当志愿填报人数大于学校能提供学位数时,摇号分配就读,未摇中的启动第二志愿分配或摇号,以此类推。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完善影响学位分配的,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摇号顺序:按照购房已入住、购房未入住、经商、务工、居住证顺序分批次摇号。
(三)摇号时间:初中6月21日,小学暂定7月12日,地点:古蔺县实验小学
(四)摇号组织:小学由古蔺县实验小学牵头,能提供学位小学共同负责摇号,初中由古蔺实验学校(西区初中)牵头,能提供学位初中共同负责摇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监督实施。
四、其他类安排
其他类待符合条件的户籍、优抚、拆迁安置、工作、购房、经商、务工、居住证类分配后,由县教体局组织,彰德学区办、金兰学区办牵头,城区能提供学位学校共同负责,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或摇号安排。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来源:古蔺融媒)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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