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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钓期即将结束,泸州哪些地方可以钓鱼?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29

  根据《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6月30日24时,禁钓期将结束。泸州哪些地方可以休闲垂钓、哪些地方仍然禁止?帮你问了→

  禁钓区:常年禁止垂钓

  泸州市的禁钓区主要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

  水生生物保护区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长江干流泸州段、赤水河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馆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坝段;

  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

  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

  非禁钓区:非禁钓期允许垂钓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在此期间,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在禁钓期外,非禁钓区可以进行休闲垂钓,如主城区内的濑溪河龙马潭区段、龙涧溪、倒流河等天然水域。

  具体区域,建议市民朋友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渔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0830-3190360

  江阳区农业农村部门

  0830-3123544

  龙马潭区农业农村部门

  0830-2528187

  纳溪区农业农村部门

  0830-4292339

  泸县农业农村部门

  0830-8192075

  合江县农业农村部门

  0830-5267956

  叙永县农业农村部门

  0830-6235171

  古蔺县农业农村部门

  0830-7102121

  人工水域:可以休闲垂钓

  人工打造的稻田、池塘、湖泊等,不受禁钓区和禁钓期限制。

  休闲垂钓对渔具等也有要求

  禁钓区、禁钓期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垂钓:

  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耙刺、笼壶等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

  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等。

  每日留取钓获物不得超2.5kg

  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kg,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kg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不得买卖禁捕水域钓获物

  禁止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

(来源:视听泸州 记者 余梦秋 魏鑫磊)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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