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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泸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7-11

  广大公积金缴存用户注意:2023年泸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调整!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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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7月4日,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2023年全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

  缴存基数

  月缴存基数上限22125元,下限1970元。

  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上限5310元(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各2655元),下限198元(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各99元)。

  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

  请各公积金缴存单位严格按照新基数标准及时完成职工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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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除以12。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单位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

(来源:泸州公积金)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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