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怎么办→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1-11

10日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消息
泸州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一、什么是“亮码可办”?

“亮码可办”是将《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整合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码”,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核验电子码后获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尤其是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无需提交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纸质证明,只需出示“电子码”,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亮码可办”怎么办?

1.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并登陆。

2.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申请电子码(需通过人脸识别),点击条形码获取电子码数字,向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数字即可。

nEO_IMG_1.jpg

nEO_IMG_2.jpg

nEO_IMG_3.jpg

66.jpg77.jpg

注意: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3.特殊场景:职工存在多汇缴账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根据业务要求,需要选择“亮码”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nEO_IMG_4.jpg

4.点击“使用记录”,可展示已被查询电子码清单。

注意:缴存职工无法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展示内容。

nEO_IMG_5.jpg

特别提醒:

截至2024年7月底,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

(来源:泸州发布—泸州公积金)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