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2-02

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金兰大道等十二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了维护古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金兰大道等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12月2日零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
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1、均吾大道实验学校路段
2、均吾大道东区客运站路段
3、均吾大道中医院路段
4、健郎路天成名都C、D区路段
5、金兰大道蔺郎国际路段
6、金兰大道二小路段
7、金兰大道奢香广场路段
8、金兰大道与火星路交叉口
9、金兰大道与树蕙路交叉口
10、蔺阳大道与府河金街交叉口
11、府河路
12、凤凰路
三、抓拍范围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2月1日
(来源:古蔺融媒)
编辑:肖昂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