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13
近日,泸州市叙永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在行动中发现,辖区321国道某鱼庄门口的招牌和广告突出宣称“沱江野生鱼庄”其经营场所含有“特色河鱼、各种河鱼、沱江鱼庄”。
经现场检查,该鱼庄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为“叙永县xx鱼庄”,并非“沱江野生鱼庄”。店主称店内所用鱼是从县内某养鱼户处购进的人工养殖鱼,而并非来自沱江的野生鱼。随后,执法人员联系叙永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鉴别,的确为人工养殖鱼。



该鱼庄涉嫌以“沱江野生鱼庄、沱江鱼庄、特色河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要求该鱼庄现场立即整改,拆除相关招牌和广告,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如有相关线索,欢迎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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