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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创新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压缩拒不执行投机空间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1-21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创新推出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围绕查人、找物关键突破点,分类实施保险悬赏、比例悬赏、爱心悬赏及悬赏公告、敦促自首等方式,撬动全社会力量形成一张执行天网。2020年,执行到位金额提升至4.80亿元、增长10.09%;首次执行案件到位率提升至54.19%。执行到位金额、首次执行案件到位率、第三方测评满意度均位列全市第一。《泸州改革专报》2021年第1期专题刊发悬赏全覆盖创新机制。  

  划定悬赏范围,降低首执案件终本率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对人员下落不明、财产下落不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涉嫌拒执犯罪未主动到案等四种情形实施悬赏。积极引导相关案件采取悬赏机制,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2019年、2020年较上年分别下降了2.91%、3.10%,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实施分类悬赏,提高案件执行到位金额

  一是涉民事执行案件采用保险悬赏。与保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保险机构推出法律费用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举报线索经核实并执行到位的由保险机构按约支付悬赏金。悬赏保险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支付,保险费用分为1000元档和2000元档,保险责任限额分别为10000元和20000元。当事人缴纳保费余额累积达到一定额度,保险机构按照保费40%的比例捐赠至“川南自贸玉带包拯爱心基金”,用于司法救济和爱心悬赏等。

  二是涉商事执行案件采用比例悬赏。申请执行人自行确立不低于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举报线索经核实并执行到位的,从执行到位金额中予以直接支付举报人。

  三是涉民生执行案件采用爱心悬赏。由法院干警自愿捐助设立“川南自贸玉带包拯爱心基金”,爱心企业和个人自愿捐助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对涉民生需要进行悬赏案件由爱心基金支付悬赏保险费用,实施涉民生案件爱心悬赏。截至目前,已对254起案件自然人和法人实施悬赏,根据线索执行到位2820万元。

  发布系列公告,扩大案件执行社会参与面

  一是发布悬赏公告,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法院官方微博15万粉丝群体及官方微信、抖音、头条等各类粉丝群体,以“传统媒介+新媒体平台”模式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齐参与。

  二是发布敦促公告,充分引导被执行人自首。由公检法联合发布敦促自首公告,向被执行人亲属送达并宣讲政策,要求其规劝被执行人自首。对自首人员落实自首从轻政策,涉嫌拒执犯罪的明确不羁押、不判实刑。三是实行联合公告,织密拒不投机空间网络。采取悬赏公告与敦促自首公告联合发布形式,多举措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居所和财产线索,形成社会公众齐参与的互动机制,织密被执行人拒不投机社会舆论攻势网络,同时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宣传。实施以来,发布敦促自首公告督促涉嫌违法、犯罪的232名被执行人投案自首,其中,47人投案自首,主动履行到位案款3500万元,投案自首人员履行到位金额占2019、2020两年执行到位金额的3.82%。

  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信履责社会新风尚

  一是严格落实失信制度,强化拒执惩戒力度。符合失信规定六种情形的一律失信名单,并在媒体平台予以公告曝光;同时,秉承“无强制、非执行”理念,对严重违法、涉嫌犯罪等人员给予司法拘留、追诉刑事责任等制裁,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压缩其投机生存空间。

  二是实施信用修复,营造诚信法治营商环境。充分领会失信名单制度的信用惩戒精神,对提供充分有效担保;查封财产足额;通过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重塑诚信形象;所欠债务本金已履行70%以上;有紧急生产经营任务等七类情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媒体平台公开给予信用修复。引导被执行人特别是被悬赏的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修复自身信用,重塑诚信社会形象,培育社会信用新风尚,极大净化川南临港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熊涛)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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