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0-25
10月19日,在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县公开拍卖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6宗以“标准地”出让,1宗以“混合用地”出让。
“标准地”出让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了“亩均论英雄”的发展导向。同时加快了企业“拿地即开工”速度,提升了各部门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监管力度。
“混合用地”出让满足了企业对土地用途多样化的需求和企业多样化业态落地,同时契合了新时代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导向。(邹方雍 何彦霖)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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