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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江阳:199名“老赖”被拘 2人被判刑罚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26

  1月26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召开情况通报会,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康泸、赵心远向媒体通报2021年执行工作,并通报两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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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江阳区法院多措并举,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共执结各类案件6436件,执结率98.8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19亿元;3523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2077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199名被拘留的被执行人中,10人被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2人被法院判处刑罚。“司法大拜年”案款集中兑付采取线上支付,不再进行现场集中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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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逃避限消令 “老赖”写下悔过书

  被执行人陈某,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江阳法院限制其消费措施后,公然使用护照乘坐航班飞往乌鲁木齐,并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如何逃避法院限制消费令的不当言论,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江阳法院掌握相关证据后,执行法官随即赶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其名下护照注销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了陈某及其名下车辆。在警方协助下,陈某驾车刚返回泸州泊岸森林小区的住宅,即被执行法官连人带车带回法院。得知后果严重的陈某,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后,立即通知家属带钱到法院,一次性结清债权人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同时,对其错误言行作深刻检讨并当面书写悔过书,将悔过书上的内容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持续发布,公开警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恳请法院予以谅解。法院综合其认错悔过态度、还清所有欠款的表现,决定对其恶意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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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债子来还 守诚信谱家风

  聂某文、广东某装饰公司承接房屋装修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陈某华江雇请叶某明等人进行施工。2011年10月13日,叶某明在装修中从高处跌落受伤,法院判决陈某华赔偿叶某明的损失共计93972.86元,并由聂某文、广东某装饰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聂某文、广东某装饰公司向叶某明支付71000元,剩余22972.86元由陈某华支付。5年后,陈某华因病去世,使得该案已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2019年11月,陈某华的儿子陈某得知其亡父尚有未履行的法律义务,主动与叶某明取得联系,为亡父还清所有欠款。

  康泸、赵心远表示: 2022年江阳区法院将对症下药,补短板求突破,充分运用打击拒执、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手段,继续深化联动联惩,丰富执行措施,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字来源:四川法治报 记者 杨元禄 摄影:任燕)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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