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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首付款比例最低降至20%!泸州阶段性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7-2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总体部署,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实施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一张表看懂公积金贷款最新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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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政策为阶段性支持举措,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来源:泸州公积金)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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