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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混装!龙马潭区开出生活垃圾分类首张罚单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08

  未按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未在限期内进行改正,龙马潭区某餐厅经营者刘某某最终收到了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首张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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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龙马潭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龙马潭区某餐厅经营者刘某某将使用过的塑料袋等其他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桶内,该行为违反了《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单位、家庭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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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刘某某处350元罚款。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开展《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通过“宣传告知+教育整改+依法处罚”的模式,让“生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从而化为每个市民的行动自觉。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市民:垃圾分类是项“全民运动”,只有细化到个人,才能在分类的路上远行。

  相关链接:垃圾桶的颜色分类

  蓝色:可回收垃圾桶

  废塑料:饮料瓶、洗发水瓶、洗衣液瓶、食用油桶、酸奶盒、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需洗净);废纸:纸板箱、报纸、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废玻璃:酒瓶、窗玻璃、药瓶、苦油瓶、调料瓶等;

  废金属(铜、铁、铝等)易拉罐、金属元件、奶粉桶等;废旧衣物:衣服、床单、棉被、毛巾、毛绒玩具等。

  红色:有害垃圾桶

  废电池(含汞、镍氢、镍镉电池等)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含汞荧光灯管、节能灯;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皮像纸、水银温度计、血压计、杀虫剂罐、X光片等。

  绿色:厨余垃圾桶

  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产生的食物残余、废弃蔬菜瓜果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报、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易腐垃圾。

  黑色:其他垃圾桶

  除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如餐巾纸、厕纸、湿纸巾、尿不湿、榴莲壳、受污染的纸张、塑料袋和包装物、受污染织物、受污染一次性用具、灰土、大骨(如:猪腿骨)、贝壳、陶瓷等。(李亚超 王洁 王烨 李茂倩)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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