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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威远一酒楼被罚1.5万元!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01

  自“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于近日查处一起酒楼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案件,对违法经营酒楼处以1.5万元罚款。

  据悉,威远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冻库经营、使用者进行集中排查时,在威远县某酒楼厨房操作台上发现1瓶食品添加剂,标示名称为“复配食品着色剂-大红色”,生产日期“2018/10/11”,保质期“2年”,经判定系过期食品添加剂。

  经调查,该酒楼于当天中午将上述“复配食品着色剂-大红色”开封稀释后,用于制作菜品白灼虾供消费者食用,白灼虾的销售单价为78元/份,共出售了10份,白灼虾的销售总金额为780元。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过期食品添加剂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立案调查。最终,对该酒楼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来源:最内江)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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