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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小时 、41辆车!内江交警破获一起“无痕奇案”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02

  2月24日凌晨1点左右,一名戴着眼镜、身穿西服的中年男子来到位于内江东兴区三湾路的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称他就是民警正在找的车牌号为川A***24小型轿车车主郑某。

  民警找郑某所为何事?又是什么迫使郑某即使是凌晨时分也要赶到交警支队?

  原因,还要从几天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深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驾车逃之夭夭

  2月20日22时45分,内江新坝大桥车来车往,在往东兴区方向最右侧车道上,一辆共享电单车倒在路面,左后侧尾部有刮擦痕迹,后轮护泥板断裂并有部分脱落,很明显这辆共享电单车在倒地前,曾遭受过外力作用。

72小时 、41辆车!内江交警破获一起“无痕奇案”(图1)

指认现场

  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民警从报警人口中了解到,共享电单车倒地前报警人曾听到碰撞声,因未目击相撞过程,现场也没有其他车辆停留,不能确定撞到共享电单车的是什么车,于是拨打了120和110电话,共享电单车驾驶人因受伤已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

  完成现场查勘,民警连夜赶往医院了解伤者伤情,经医院初步诊断,伤者为颅脑损伤,生命体征不稳,正在重症监护室内急救,无法提供有价值线索。

  2月21日凌晨,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破案,消除社会影响,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嚣张气焰。

  分多路走访调查,寻迹追踪找出嫌疑车辆

  为尽快破案,当晚,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马不停蹄展开调取监控、走访现场周边查找目击证人、询问报警人相关线索、查看伤者伤情询问情况等工作。

  2月21日一大早,奔波了一夜的各路民警顾不得吃早饭,便赶到大队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根据调查情况,专案组再次展开案件研讨会分析研判,经过对相关线索的细致分析,发现有41辆车具备事故发生时途经事故路段的条件。

  “这41辆车不管在什么地方,务必要做到见车见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根据41辆车的登记信息,除本市城区范围,专案组民警还分别赶赴成都、自贡、泸州、眉山、威远、隆昌等地,对所有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摸排。

72小时 、41辆车!内江交警破获一起“无痕奇案”(图2)

肇事车辆

  对这41辆车见面排查过程中,车牌号为川A***41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及车牌号为川A***24的黑色小型轿车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经我们调查,这两辆车在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分别出现了车速异常放缓或异常加速情况,特别是号牌为川A***24的黑色小型轿车,出现进入分道区域时行驶轨迹飘忽不定的异常驾驶行为,两车且均未再次在内江城区内出现。”办案民警介绍,2月21日晚,经过对两车轨迹及走访排查发现,川A***41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后经冷家湾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入高速,于2月21日凌晨出现在威远县城内,且白天还有活动轨迹,而川A***24小型轿车事故发生后驶入内江站高速路口后去向不明,经前往高速公路管理处查询到该车在泸州市泸县云龙收费站下站,后失去踪迹。

  敲山震虎露“马脚”,慑于警方强大攻势投案

  通过对两车情况与行驶轨迹分析,专案组民警认为两车均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重大嫌疑,2月22日上午,专案组民警采取敲山震虎策略,分别与两车车主进行联系,其中川A***41小型普通客车为成都某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表示,车辆于2月17日租借给一名女性驾驶员,至今未归还。

  然而在与该女性驾驶人联系过程中,该驾驶人不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接听两次电话后不再接听民警电话,并于2月22日上午11点过,在自贡市贡井区将该车远程退还,了解到这一情况,民警立即通过该公司定位在自贡市贡井区将该车找到并对车体痕迹进行勘验,经勘验该车没有与黄色电动自行车车体相吻合的接触痕迹,车灯完好,排除嫌疑。

  当天,民警又与川A***24小型轿车车主取得联系,车主郑某表示,其本人及车辆都在成都,22日没有时间,第二天可以配合调查。但专案组民警发现,川A***24小型轿车与2月21日凌晨在泸州市泸县云龙收费站驶出收费站后至2月22日,没有任何再次进入高速的记录,川A***24小型轿车在成都的可能性不大,郑某言词与民警收集的证据不相符,嫌疑陡然上升。

  通过电子监控卡口时故意用手掌遮挡自己的面部,制造行驶轨迹假象……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郑某有故意逃避警方调查和追击的目的,除郑某10岁的女儿外,郑某、郑某妻子及其他亲属均不太愿意配合警方调查。

  最终,在专案组民警反复对郑某家属讲解法律法规后,郑某回复了民警的电话,并向警方坦白了川A***24小型轿车藏匿的地点,2月24日凌晨1点左右,郑某赶到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投案。

  证据确凿,“2.20”新坝大桥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根据郑某的供述,民警很快在泸州市泸县云龙镇博雅汽修厂内将车牌号为川A***24的小型轿车查获。

  赶到现场的民警看到,川A***24的小型轿车车头部分已经进行了拆解,民警将拆解的车辆大灯、保险杠进行勘验比对后发现,川A***24小型轿车右前大灯灯罩破裂且有部分脱落,右前保险杠也有新鲜刮撞痕迹,现场掉落的疑似车辆大灯灯罩的白色玻璃碎片,与川A***24小型轿车右前大灯破碎脱落的玻璃碎片能够拼接成型,右前保险杠上刮撞痕迹与黄色电动自行车左后侧被撞击痕迹吻合,确认这辆车牌号为川A***24的小型轿车就是“2.20”新坝大桥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

72小时 、41辆车!内江交警破获一起“无痕奇案”(图3)

正在维修的肇事车辆

  郑某投案后,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事发当天,郑某驾车从内江万达广场回泸县老家,经过新坝大桥桥面上时,撞击到一辆正在道路上行驶的共享电单车,交通事故发生后,郑某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停车查看情况,加速离开了现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配合协助调查后,仍继续抱侥幸心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信息谎称车辆在成都,让他没想到的是,不到48小时内江警方便找到了他。

  至此,通过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昼夜奋战,“2.20”新坝大桥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最内江)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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