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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警方勒令:这13人本月底前必须回国!否则——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0-23

隆昌市公安局21日发布公告,称已经掌握13名滞留缅甸北部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勒令其在2021年10月30日之前回国,否则将会受到多项惩戒措施。

隆昌警方勒令:这13人本月底前必须回国!否则——(图1)

公告称,2021年以来,隆昌市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甸北部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回到国内,但仍然有少数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和大力规劝,拖延或者拒不回国。

公告称,根据已掌握的13名隆昌籍拒不回国滞留缅甸北部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隆昌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对其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其在2021年10月30日之前回国,否则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隆昌警方勒令:这13人本月底前必须回国!否则——(图2)

1、暂停名下所有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2、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一律冻结本人户口(两年后予以注销),冻结户口后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隆昌籍滞留缅甸北部人员必须回国,如不及时回国的,将对其家人、子女在读书、升学、参军、个人征信、考录公职等方面造成长久、严重的负面影响。

3、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0月30日前,请以上人员直接或者委托家属立即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凡是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者,可依法免于处罚。(来源:隆昌市公安局)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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